聚氨酯钢丝增强软管,符合:FDA 21 CFR 177.2600 和 178.2010, EC 规定 2002/72/EC 包括最近修改的条例2007/19/EC,欧盟规定XXXIX BfR,符合FDA规格产品:可安全/放心地用于食品用途,有机增塑剂(DMP,DEP,DIBP,DMEP,BMPP,DEEP,DPP,DHXP,BBP,DBEP,DCHP,DEHP,DNOP,DNP和邻苯二甲酸二苯酯)邻苯二甲酸盐和乳胶添加物等有害物质均达到或超过欧盟标准,(通过国家最严格的GB9684-2011和GB13115-91); 不分解任何气味和味道;光滑内壁不粘水;可高温消毒和高压灭菌;耐高热/耐寒性:可用于-40~150℃的广泛范围。
聚氨酯钢丝增强软管,适用来作为各种食品/饮料水等传输用胶管,超纯液体传输,白酒(酱香型,浓香型,清香型、浓香型、酱香型、米香型、凤香型、药香型、兼香型、老白干香型、芝麻香型、豉香型、馥郁香型)红酒,葡萄酒,米酒,啤酒等酒精饮料的输送用软管。
聚氨酯钢丝增强软管,深圳NOSS制造,非常符合欧盟食品级软管制造标准。 |